渝中法院举办建造工程案子学习共享沟通会

时间: 2024-01-14 21:57:06 |   作者: 施工案例

  为进一步一致建造工程案子裁判标准,实在提高法官办案才能和办案功率,近来,渝中法院举办建造工程案子学习共享沟通会。民一庭整体法官及法官助理参与。

  会上,民一庭副庭长罗静环绕建工案子的案由确认、建造工程的造价断定问题、借用资质实践施工人的确定等方面做了体系叙述,并结合自己审判实践经历,就借用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在何种景象下有权恳求发包人付出工程价款以及权力行使的途径和相关现实确定及法令适用疑难问题进行了具体解说。

  民一庭法官李玉男领学了重庆高院和四川高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审理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子若干问题的回答》。随后,李玉男法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公例司法解释,环绕“先票后款”条款的效能确定、实践施工人的代位权诉讼、工程未及时审计的职责断定等内容,与大家伙儿一起来共享了重庆高院宣布的《建造工程合同纠纷典型事例》。

  最终,民一庭法官蓝兰和法官助理张爱民别离环绕破产案子中建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时刻的确定和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共享沟通。

  此次学习沟通会结合建造工程案子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体系整理,对审判实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全庭干警都表明干货满满,达到了学习经历、沟通心得、提高司法才能的意图。下一步,渝中法院持续以提高干警司法才能、提高审判质效为方针,定时开展业务理论学习沟通,营建全院干警比学赶帮超的稠密学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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